对9岁孤女成老赖案的一点看法

最近这个事讨论得挺激烈,先简述一下事情经过,其实并不复杂:孩子的父亲把孩子母亲杀死了,不久后被抓并最终被枪毙了。在被抓之前他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出售,但由于很快被抓被处决,房产没能过户给买家,被9岁的女儿继承了。之后买家向女孩索要房款并诉至法庭,法庭判女孩还钱,女孩一方不愿意还,法院对女孩发布限制消费令,引起舆论争议。

其实,案件的法理逻辑不复杂,判女孩还钱也没有错。而唯一愚蠢的错误就是法院对一个才9岁的未成年人挥动了法律制裁的大棒。

9岁孩子,根本没有完整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实际情况也是孩子的监护人——姥爷一直在处理此事。因此针对孩子的任何法律制裁都是不合理的。而且会对孩子心理健康成长造成极大负面影响。

那么该如何解决呢?孩子所背负的债务也是事实,也是合理合法的。买家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?牙公认为,如果孩子一方现在不愿意还,这个账只能先记着了,等孩子满18周岁再连同利息一起讨要吧,那时再进行限制消费或其它法律强制执行手段就完全合理合法了。虽然对债权人还是有些不公,那要等好多年,货币也会贬值,但这件事似乎也找不到更优的解决办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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